各部门、各单位:
经2008年12月24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现将2008/2009学年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2008/2009学年寒假教职工放假时间为1月21日—2月18日(1月17日、18日照常公休),2月19日正式上班,2月21日、22日照常公休(2月22日,各二级学院办公室安排值班,做好学生报到工作);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7日—2月21日,2月22日报到,2月23日正式上课。
二、有关教学及重考安排由教务处、研究生处另行通知。
三、各部门、各单位在放假前应进行安全检查,做好安全教育工作,并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确保信息畅通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,切实做好假期的安全稳定工作。
党政办公室
二○○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